机动车辆被告知道路交通监控记录有违法情形,该机动车的驾驶人员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门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后,再办理 车辆定期检验手续。
为了您的切身利益,如被交通监控系统记录有违法情形,请尽快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地点如下:
安顺市交警支队违法处罚中心和交警直属一、二大队负责处理机动车在安顺市区内被电子警察监控的交通违法行为。
1、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中心(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旁[老检测站内])
电话: 0853-3351312
2 、直属交警一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安顺市开发区)
电话: 0853-3460041
3 、直属交警二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安顺市市府路燕安酒店旁)
电话: 0853-3221718